一、延迟履行金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吗
延迟履行金能否要求对方支付需视情况而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若未按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则应支付迟延履行金。
这里的延迟履行金具有法定性、惩罚性和补偿性。法定性指其基于法律规定产生;惩罚性是对迟延履行行为的制裁;补偿性是弥补权利人的损失。因此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债权人可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债务人支付延迟履行金。
二、延迟履行金必须给吗
延迟履行金是否必须给,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按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目的在于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若被执行人存在迟延履行行为,一般就需支付。但如果被执行人能证明不存在迟延履行,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且对方放弃主张延迟履行金,则无需支付。总之,有迟延履行事实通常要支付,特殊情况除外。
三、延迟履行金怎么算怎么算
延迟履行金区分金钱债务和非金钱债务两种情况。
若为金钱债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计算公式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若为非金钱债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关于延迟履行金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吗,答案是明确的。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若对方未按约履行义务,权利人有权主张延迟履行金。不过实践中不少人对其计算标准存在困惑:是统一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还是会因金钱债务与非金钱债务有所区别?此外,主张时机也需注意,是需在诉讼阶段明确诉求,还是可在执行程序中直接申请?这些细节直接影响权益实现效率。若您正面临履行义务方拖延的情况,对延迟履行金的计算、申请流程或适用条件仍有疑问,别让模糊认知耽误维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厘清每一步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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