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咋办
若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有不同应对方式。对于被害人而言,可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若是被不起诉人,被羁押的应立即释放。若其在财产等方面因被错误追诉有损失,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对于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时,可要求复议;若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二、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咋办
若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有以下处理方式:
对被害人而言,根据《刑事诉讼法》,被害人若不服该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检察院应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若上一级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不经申诉直接起诉。
对被不起诉人来说,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立即释放。若其认为自身无罪,且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可要求解除。
对公安机关而言,若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可要求复议。若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三、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会释放吗
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否释放嫌疑人,需分情况来看。
在审查批捕阶段,若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应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需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及时通知执行情况。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经过二次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一旦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所以,检察院基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符合相应法律规定时会作出释放决定。
当遇到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咋办的情况时,不少人会纠结后续的救济途径。比如被害人若对该不起诉决定不服,能否通过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复核来主张自身诉求?又或者,若后续侦查机关发现新的证据,案件是否会被重新启动审查起诉程序?这些问题涉及刑事诉讼程序的具体规则,不同情形下的操作方式差异较大,非专业人士难以精准把握。如果您正面临此类不起诉决定带来的困惑,或是想了解自身应享有的权利、后续救济的具体流程,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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