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法律纠纷无处不在,无论是婚姻家庭问题,还是合同事务纠纷,都可能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困扰。而在寻求法律服务时,当事人往往会面临律师选择困难、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痛点。这时,一位专业、负责的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今天,我们要为大家推荐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的卢扬超律师。
卢扬超律师已执业逾7年,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8814,服务地区主要为佛山,其律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他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亲和有耐心的为人以及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卢律师擅长处理离婚、遗产继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民间借贷、劳动工伤等六类法律事务,尤其在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经验。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卢扬超律师的专业能力。这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许XX于201x年10月通过转租方式承租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并注册成立公司。然而,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于2021年4月完成搬迁,但与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长期协商未果。何XX已与政府签订《厂房搬迁补偿协议》,领取了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却拒绝向实际使用人许XX支付其应得部分。
许XX委托卢扬超律师代理此案后,卢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首先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厘清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并取得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接着,他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然后,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逐项论证许XX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针对何XX提出的“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卢律师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并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合计173,960.26元(原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在这个案件中,卢扬超律师通过确权定性、证据攻坚、精准计算和平衡说理,最大化地维护了客户的利益。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卢扬超律师在处理案件时,不仅专业能力过硬,而且责任心强,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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