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的法律界,有一位经验丰富、专业可靠的律师——赵骄虎,他在法律领域已经深耕了逾14年,现执业于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
赵骄虎律师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同时担任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律师、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以及“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
在执业的十余年间,赵骄虎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他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他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辩护成果,先后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交通肇事案等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危险驾驶等数十起案件实现不起诉;在报捕阶段成功为强奸、贷款诈骗、涉黑等案件当事人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当事人争取缓刑,还实现了多起案件刑期大幅优化或罪名减轻,比如将销售假药罪改为非法经营罪使刑期从13年半减至6年,诈骗案主犯改从犯刑期从13年减至6年半。
赵骄虎律师深耕刑事诉讼业务,尤其擅长刑事辩护、不起诉、取保候审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危险驾驶罪等专项辩护。他秉持着“必用吾之所学,践行吾之诺言”的执业理念,用心为每一位当事人服务。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更能体现赵骄虎律师的专业能力。在养老项目非吸案中,2011年被告人甲X注册成立X养老服务管理公司,该公司在2014年至2019年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投资X老年公寓养老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经公诉机关指控,涉案公司累计吸收资金1亿余元,造成损失6000余万元,其中本案辩护对象庚X参与吸收资金900余万元,造成损失500余万元。
2023年至2024年间,各被告人陆续投案,部分退缴了违法所得。庚X委托赵骄虎律师担任辩护人,赵律师针对案件核心争议提出了辩护意见。他指出指控庚X的非吸数额所依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问题,不符合证据“三性”要求,且涉案数额中部分应扣除;庚X涉及的员工及员工亲属投资情况在量刑时应与“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存”区分;庚X具有从犯、自首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虽未采纳部分意见,但采纳了“庚X系从犯、具有自首/退赃/自愿认罪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庚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赵骄虎律师围绕核心争议展开针对性辩护,精准梳理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结合被告人各方面情况重点主张缓刑适用,最终助力被告人获得理想判决,既让被告人承担了法律责任,又避免了实刑羁押对其个人及家庭的冲击,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赵骄虎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是值得普通用户信任和选择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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