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房产归属问题如何确定
离婚后房产归属依具体情况而定。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属个人财产。若是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分。
若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明确表示赠与己方子女,登记在其名下,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若未明确,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共同财产。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此外,夫妻双方可协商约定房产归属,该约定具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购房资金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判定归属。
二、离婚后房产转移到一方如何操作
离婚后房产转移到一方,通常有以下两种常见方式:
协议变更:双方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之后,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双方身份证等材料,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登记机构经审核,若符合规定,将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法院判决变更:若离婚时法院对房产归属已有判决,取得房产一方可持生效判决书等材料,单方申请过户登记。登记部门依据判决书内容,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将房产所有权变更至一方名下。
办理过程中,务必准备齐全相关材料,按登记机关要求流程操作,以确保顺利完成房产转移。
三、离婚后房产赠与反悔该怎么办
离婚后房产赠与若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反悔。但存在特殊情形可撤销: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二是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若符合上述法定撤销情形,赠与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赠与。若不存在法定撤销情形,赠与人反悔很难得到法律支持。因为赠与行为具有一定严肃性和契约性,随意反悔不利于维护交易秩序和受赠人权益。建议先看是否符合法定撤销条件,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离婚后房产归属问题如何确定,除了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等核心判断依据外,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需厘清:一是若离婚时一方隐匿夫妻共同房产,后续发现后能否重新分割?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存在隐匿行为的,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三年内可请求再次分割;二是确定归属后,房产过户需准备哪些材料?离婚析产过户通常免征个税,但需提供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文件。如果您遇到隐匿房产的取证难题,或是对过户流程、税费计算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精准解决各类房产分割后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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