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书是否可以手写
离婚诉讼书可以手写。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所以,如果手写离婚诉讼书不存在困难,是可以自行手写的。
手写时需注意内容完整准确,应包含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具体要求;事实与理由部分,需清晰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及相关情况。字迹要清晰可辨,确保法院能准确理解诉求和事实依据。之后一式多份提交法院,按要求完成诉讼流程。
二、离婚诉讼书面回答书要写些什么
离婚诉讼书面回答书即答辩状。首部要写明答辩人的基本信息及住址等。
正文部分:首先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回应,同意或不同意离婚等。若不同意,阐述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事实及依据,比如双方共同生活的点滴、对家庭的付出等。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表明自己对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的意见,如主张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理由。财产分割方面,说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分配想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
尾部写明答辩人姓名及日期。撰写时需依据事实和法律,条理清晰地表达观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有利的诉讼结果。
三、离婚诉讼书一审判决后如何处理
若对离婚诉讼书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需递交上诉状,写明上诉请求和理由。
若一审判决准予离婚,且双方均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婚姻关系解除。双方应按照判决内容履行相关义务,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
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受此限制,任何时候都可起诉。
若双方对一审判决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有异议,可在上诉期内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改判;若未上诉,生效后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再审,但再审难度较大。
“离婚诉讼书是否可以手写”的疑问明确后,还需注意手写版本的实操细节:需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字迹清晰无潦草,避免随意涂改(若修改需在修改处签字按手印),且必须包含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法定必备条款。此外,提交诉讼书时还需同步准备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及初步证据材料清单。若您在手写诉讼书的格式规范、内容完善,或是后续证据组织、流程衔接中仍有困惑,比如如何准确表述事实理由、证据材料如何分类整理等,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您梳理细节,顺利推进离婚诉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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