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离婚官司被告是否需要举证
打离婚官司被告通常需要举证。在离婚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被告提出主张,就有责任提供证据。比如被告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感情未破裂,需提供能证明双方感情良好的相关证据,像聊天记录、共同出游照片等。若涉及财产分割,被告认为某些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举证证明该财产为个人财产,如婚前购买合同、赠与协议等。若涉及子女抚养权,被告主张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要提供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被告积极举证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打离婚官司时如何索赔财产
打离婚官司索赔财产,首先需明确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一般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若想为己方多争取财产,存在法定情形可要求损害赔偿或多分财产。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索赔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权属证明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可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财产分割及索赔要求。
三、打离婚官司赔偿诉讼费怎么计算
离婚官司诉讼费的计算,若无财产分割,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若一方胜诉后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双方分担比例。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若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打离婚官司被告是否需要举证这个问题,其实还关联着举证的具体方向和注意事项。比如被告若主张对方存在婚内过错、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是对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有不同诉求,就需要提供相应证据。像对方出轨的聊天记录、财产转移的转账凭证、孩子日常由自己照顾的证明等;如果被告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支撑主张,可能会影响法院对相关事实的认定。要是你正作为离婚官司的被告,不清楚该收集哪些证据、如何举证更有效,或是对举证责任分配还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理清思路,避免因举证不当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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