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种盗窃情形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存在以下盗窃情形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其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定为犯罪。比如,偶尔偷拿少量财物,未造成较大损失,且行为人主观恶性小。
其二,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因为这类盗窃发生在特定亲属关系中,与普通盗窃社会危害性不同。
其三,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如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等,结合全案情节综合判断可能不予追究。
其四,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以及被害人谅解及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也可能不被追究。
二、何种盗窃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一是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二是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是主动投案的;四是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五是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此外,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情节显著轻微,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盗窃手段、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三、何种盗窃情形可不处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盗窃情形可不作犯罪处理或免予刑事处罚:
其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定为犯罪。如仅为满足生活急需偶尔偷窃少量财物,且积极退赔、取得谅解。
其二,偷拿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需追究刑责的,也应酌情从宽。
其三,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如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或系从犯、胁从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等,可根据情节免予处罚。
其四,全部退赃、退赔,主动投案,被害人谅解等,综合全案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关于何种盗窃情形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除了法律明确列举的“数额未达较大标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等情形外,实践中还需结合具体情节综合判断。比如盗窃后主动全额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且未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可能依法不予刑事追究;又如未成年人初次实施盗窃且未造成严重损失,结合其认知能力和成长情况,也可能适用教育为主的处理方式。如果您正困惑自身或亲友涉及的盗窃行为是否符合不予追究条件,或是想了解如何争取从轻处理、后续程序如何推进,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析,帮您厘清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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