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属能否去看守所探视
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于看守所期间,家属能否探视需分情况。
若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根据法律规定,除了辩护律师,家属一般不能探视犯罪嫌疑人。这是为了保证侦查活动顺利进行,防止串供等情况发生。
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若办案机关批准,家属有可能在看守所规定的探视时间进行探视。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判决且在看守所服刑,家属通常可以按照看守所的探视规定进行探视。探视时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看守所的各项规定,如探视时间、人数等限制。
二、家属能否去看守所会见
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侦查阶段,家属通常不能去看守所会见。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此期间只有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这是为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防止串供等干扰司法程序的行为。
不过,在案件判决生效后,罪犯被移送监狱服刑前,如果看守所同意,家属可以进行会见。判决生效且罪犯移送监狱后,家属能按照监狱的会见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场所进行会见。若想确切知晓能否会见,家属可先联系看守所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
三、家属能否去拘留所探望
家属能否去拘留所探望,要分情况。若为行政拘留,家属可以探望。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家属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拘留所规定的时间、方式进行。
若为刑事拘留,在侦查阶段,家属通常不能探望,只能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凭借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可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家属可以会见。
关于家属能否去看守所探视,不少人可能存在认知偏差。并非所有在押人员家属都能直接探视。通常而言,未判决的在押人员,家属一般无法会见,仅辩护律师可依法会见;而判决生效后,家属需凭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判决书等材料,按看守所规定申请探视,但不同地区、不同案件的具体流程可能有细微差异。若您的家属正被羁押,想明确探视的具体条件、所需材料或申请步骤,抑或对特殊情况(如涉密案件、侦查阶段限制)有疑问,无需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探视的关键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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