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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平分不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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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8 · 1578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房产平分但一方不同意卖的处理方式:双方都想要房屋可竞价,出价高者得房并给另一方补偿;一方要另一方不要,房屋评估后得房方补偿另一方;双方都不想要则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房屋分割价款;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依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离婚房产平分不卖怎么办

一、离婚房产平分不卖怎么办

离婚时房产平分但一方不同意卖,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若双方都想要房屋,可竞价取得,出价高者获得房屋,同时按平分原则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一方想要房屋,另一方不想要,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若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房产平分公式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平分一般需综合考量房产具体情况。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

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价高者得房。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金额=(房屋评估价÷2)×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的出资比例÷房屋总出资比例。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分割金额=拍卖价款÷2。

若房产涉及贷款等情况,分割时还需考虑贷款偿还等因素。具体计算应依房产实际情况及双方协商、法院判定为准。

三、离婚房产平均分配的情况有哪些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几种情况房产可能会平均分配:

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付首付方名下,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可平均分割。

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可平均分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离婚时可平均分配。

需注意,具体分割时要综合考虑房产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进行裁判。

当遇到离婚房产平分不卖怎么办的情况时,不少当事人会纠结房产的实际使用与后续价值分配问题。比如双方可协商确定房产由一方实际使用,使用方需按约定向另一方支付对应份额的使用费;若房产后续产生增值,增值部分也应按平分比例分割,但长期维护房产的一方是否能主张适当补偿?这些细节涉及具体的法律依据与协商技巧,容易因操作不当引发后续纠纷。如果对于房产使用权划分、增值分配的具体落地,或是其他离婚财产相关疑问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理清关键细节,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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