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夫妻共同财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
判断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看取得时间是否在婚姻存续期。若一方在婚前购买房产并登记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共同财产。另外,用共同财产在婚后购置的物品、资产等,通常也认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属,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能分吗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能分。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需明确财产范围,保护好双方合法权益。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有上述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夫妻共有房子归谁了
离婚时夫妻共有房子归属需根据不同情形确定。若双方协议处理,按协议确定归属。若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此外,若房子是婚后共同购买,一般平均分割;若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当我们厘清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的核心问题后,仍有两个实际场景值得关注:一是如何举证证明某项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婚后购置的房产若登记在一方名下,需提供出资证明、婚姻存续期等证据链;二是若一方隐匿、转移共同财产,法律上有哪些救济途径(如申请财产保全、主张少分或不分)。这些细节直接影响财产分割的公平性,若你在实际处理中遇到证据收集困难、隐匿财产识别等困惑,别让模糊认知耽误权益维护,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精准梳理认定边界与实操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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