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这位资深律师毕业于本科院校,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6073,服务地区为天津,所在律所是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位于天津市红桥区北马路170号陆家嘴金融广场A座37层3705。他曾担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5年,期间在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工作,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
2015年转岗成为律师后,他在深耕刑事案件的同时,用3年时间恶补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学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对处理各类复杂法律问题有了更高层次的认识,尤其在处理“刑民行”交叉案件方面有独到见解。2019年,他带领的团队规模达10人,2020年带领刑事团队加盟靖霖律所,创办靖霖天津分所,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
他执业以来,带领团队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各类无罪案例150余件,其中包括多个法院无罪判决,还有大量不起诉、公安机关撤案、解保当事人重获自由的案例,其办理的李某敲诈勒索二审改判无罪案被评为全国十大无罪案例。他首创“捕前辩护”概念,捕前阶段介入案件的不批捕概率约75%,还有大量改变定性、刑期的成功案例,对二审案件辩护也颇有心得,代理的二审案件大多改判或发回重审,还成功代理多起重大刑事控告案件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
他擅长刑事辩护,专注刑事领域,擅长无罪辩护、捕前辩护,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控告服务。近年来还研发了14门刑事辩护课程。他入选2025年天津市律协颁布的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名单,是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导师,获得2024年桂客年会最受欢迎律师等荣誉,还担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栏目组嘉宾、“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为《辩护人认为》(第四辑)相关项目提供支持。
二、主办案例
在【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刘某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一审刑事判决案中,2017年1月,被告人刘某通过网络购买两支枪形物存放于住所。2018年10月29日,公安机关查获两支枪形物、子弹2颗及钢珠358颗,经鉴定一支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另一支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均属法律禁止个人持有的枪支。刘某因吸毒于2018年11月被强制隔离戒毒,2019年3月27日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刑事拘留。
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并核实证据,确认涉案枪支数量、类型及鉴定结论无误;鉴于证据确凿,制定认罪认罚策略,引导被告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围绕“主观恶性较小”“坦白悔罪态度好”及“家庭特殊情况”提出有效量刑辩护意见,请求法院从轻处罚;配合法院速裁程序,高效完成辩护,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最终,法院认定刘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扣押的枪支等违禁品依法没收。公诉机关建议的量刑意见被采纳,判决结果处于法定刑幅度内且体现从宽。律师在案件中精准判断诉讼策略,有效争取量刑优惠,保障程序权利,体现了司法人性化,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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