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当下,每一起法律案件的公正裁决都关乎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在众多为当事人权益奔走的法律工作者中,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的卢扬超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律功底、亲和耐心的服务态度以及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卢扬超律师已拥有超过7年的执业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8814,主要服务于佛山地区,律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他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卢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为人亲和且有耐心,这种特质使得他在与当事人沟通交流时,能够充分了解当事人的需求和困境,为当事人提供更为贴心、专业的法律服务。他具备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成功办理过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在这些案件中,他始终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尽最大努力保障委托人的利益,也因此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其擅长处理离婚(房产及股权分割、返还彩礼、孩子抚养权等)、遗产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新房或二手房买卖、购买集资房、逾期交房办证等)、民间借贷、劳动工伤六类法律事务,涵盖了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多个领域。
接下来,让我们聚焦卢扬超律师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件。原告许XX于2019年10月28日通过第三人吴XX转租,承租了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顺德区的一处厂房,面积约1650平方米,许XX利用该厂房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并注册了公司。然而,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当地进行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该厂房被纳入拆迁范围。随后,评估机构对厂内设备及搬迁损失进行了评估。许XX于2021年4月完成搬迁后,多次与何XX协商分配拆迁补偿款,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许XX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起诉要求何XX支付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等共计332,605元。
在这起案件中,卢扬超律师接受了许XX的委托,代理其进行诉讼。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卢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首先,他协助原告梳理复杂的转租关系和拆迁补偿依据。转租关系涉及多个主体,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复杂,而拆迁补偿依据又涉及众多政策和规定。卢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理清了其中的关键要点,明确了诉讼请求,为后续的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获取更有力的证据,卢律师申请法院向村改办调取关键证据,如《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评估报告。这些证据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至关重要。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并根据卢律师的申请调取了相关证据。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审查,查明了一系列重要事实:案涉厂房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依法无效;评估报告显示许XX使用区域对应的可搬迁设备补偿18,205元、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许XX实际租用面积经核算为1,248.29平方米;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总额分别按比例计算为97,366.62元和89,729.65元。考虑到合同虽无效但存在事实租赁关系,且剩余租期约19个月(总租期36个月),法院依公平原则按比例支持许XX对后两项费用的部分主张。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提出了关于重复计算补偿项目、租用面积不符等抗辩。卢律师凭借其敏锐的法律思维和出色的辩论能力,在庭审中有效反驳了被告的抗辩。他根据司法解释和地方补偿政策,精准论证原告作为实际使用人应享有的补偿权益,为法院的判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推动法院采纳其主张。
最终,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了判决。何XX需支付许XX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支付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和停产停业损失47,357.32元;驳回许XX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这一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卢扬超律师在案件中的专业价值和努力成果,他成功地维护了原告许XX的合法权益,让许XX在这场拆迁补偿纠纷中得到了应有的补偿。
卢扬超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责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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