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他以专注和专业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一片蓝天。他就是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烜墚。
张烜墚律师拥有超过10年的执业经验,其教育背景本科。他的职业生涯可谓丰富多彩,曾做过5年检察官,在天津市某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工作期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之后,他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2015年转岗成为律师后,他不仅继续深耕自己的“老本行”刑事案件,还恶补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经过3年的学习和办案,学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对处理各类复杂法律问题有了更为高屋建瓴的认识,尤其对处理各类“刑民行”交叉案件有着独到的见解。
张烜墚主任在业内身兼数职,担任着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等多个重要职务,还被评为2024中国区LegalOne商业犯罪领域实力之星。他带领的团队规模不断扩大,2019年团队规模已达10人,2020年带领刑事团队加盟全国知名刑事专业律所——靖霖律所,创办靖霖天津分所,并坚持只办刑事案件,以绝对的专注确保在刑事领域足够的专业。
执业以来,张烜墚主任带领团队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经过有效辩护取得了各类无罪案例150余件,其中包括多个法院无罪判决,并有大量不起诉、公安机关撤案、公安机关解保当事人重获自由的案例。他办理的李某某敲诈勒索二审改判无罪案,被评为全国十大无罪案例。他首创的“捕前辩护”概念,让他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的辩护有着独到经验,据统计,他亲自办理的捕前阶段介入的案件(黄金37天或者14天),不批捕概率在75%左右。此外,还有大量改变定性,重罪名变轻罪名,重刑期变轻刑期,实刑变缓刑的成功案例,他对二审案件辩护也颇有心得和妙招,代理的二审案件绝大多数都收到了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结果,代理的多起重大刑事控告案件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起具体的案例,来更深入地了解张烜墚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辩护风采。2006年10月,被告人谭X以个人及天津XX公司名义与被害人彭X签订协议,约定彭X向XX08类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投资1000万元,换取XXX公司30%股权(未实际办理变更登记)。款项到账后,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原股东退股款、材料采购、公司运营及注册新公司等用途。项目虽因环评问题一度被责令停工,但后续取得完整审批并获行政许可。然而,2015年,彭X以被骗为由报案,公安机关于2017年4月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谭X刑事拘留,公诉机关指控其虚构项目骗取投资款,涉嫌金额1000万元。
这起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经历多次延期及管辖异议审查。控辩双方围绕三大焦点展开激烈交锋。在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这一焦点上,辩护律师张烜墚、高XX指出,XX08项目真实存在,已取得政府立项、环评批复等多项手续,谭X未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1000万元全部进入公司账户,用于公司相关支出,且公司名下资产价值超1800万元,无非法占有故意。在资金用途合法性方面,律师提交大量证据证明款项用于退股、材料采购、新设公司(吉X)等经营行为,并非个人挥霍。仅其中30万元用于偿还谭X个人早年借款,以及一辆登记在其名下的天籁轿车(实际用于公司业务)存在争议。关于罪名定性问题,法院经审理认为,谭X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但其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将公司车辆登记于个人名下,构成职务侵占罪。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谭X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自2017年4月19日起至2019年4月18日止);责令谭X退还天津XX公司人民币55万元(含30万元个人借款及25万元购车款);公诉机关指控的合同诈骗罪不成立,依法予以驳回。
在这起案件中,张烜墚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他精准定性辩护方向,紧扣“项目真实性”和“资金用途”两大核心,系统梳理项目从立项、环评到获批的全过程文件,有力反驳“虚构事实”指控。全面举证还原事实,提交6组50余份证据,包括政府批文、银行流水、工商资料等,证明1000万元基本用于公司经营,削弱非法占有故意。成功实现罪名降格,通过区分合同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推动法院否定合同诈骗罪,最终仅就个别挪用行为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大幅减轻刑责。争取酌情从轻处罚,强调涉案车辆实际用于公司业务,促成法院在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实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张烜墚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领域书写着一个个精彩的篇章,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相信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他将继续以卓越的表现,为更多的当事人带来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