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程杰律师是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拥有九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0049。他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服务地区涵盖杭州及浙江全省,联系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运河万科中心b区b2幢2层五民律师事务所(金华银行楼上)。程杰律师现为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执行专委会委员等多个职务,还是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浙江工业大学校友导师、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专家成员。他荣获律图网2021-2025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2020年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年度先进模范个人”。其业务专长包括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屋拆迁等诉讼业务及公司法律顾问等非诉业务,曾为多家保险公司及不良资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二、主办案例
案情介绍:杨XX与王XX于2011年12月结婚,2014年9月共同购置杭州市某房屋。2017年杨XX发现王XX出轨,2018年1月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因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且分割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杨XX于2018年6月委托程杰律师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主张分割房屋、让王XX承担评估费和诉讼费。庭审中王XX辩称房屋是其父母为养老购置,首付、贷款及装修费用均由父母支付,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仅提供存款小票作为父母出资证据。经评估,案涉房屋2019年11月市场价值为466.08万元。
律师办案过程:程杰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对一审案卷材料全面分析,明确核心争议为房屋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及“父母出资还贷”是否成立。针对王XX的存款小票,指出其不能证明资金来源和用途,不符合法律举证要求。依据婚姻法规定,主张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结合王XX出轨过错,反驳其多分诉求。一审法院判决房屋归王XX,王XX支付杨XX折价款80万元,程杰律师认为该判决对“父母还贷事实”认定证据不足,代理杨XX上诉。二审庭审重点围绕存款小票不足以证明父母还贷质证,强调王XX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案件结果:二审法院采纳程杰律师意见,认定王XX“父母还贷”证据不足,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维持房屋归王XX所有、王XX继续履行贷款合同的判项;变更一审折价款金额,王XX向杨XX支付120万元(较一审增加40万元);调整评估费及案件受理费负担比例,王XX承担更多费用,维护了杨XX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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