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张耀午律师就职于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执业超10年,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地区为天津。他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执业以来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
张耀午律师在执业中,他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认真倾听客户诉求,深入了解案件细节,为客户制定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他擅长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承办的多起涉黑、涉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案件均取得良好结果。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他总是耐心解释,用专业知识化解疑虑。他相信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愿意为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主办案例
案例标题为“陈XX涉黑大案终审落槌,张耀午律师依法辩护彰显正义力量”,案号为(20XX)冀10XX刑初第XX号,由河北省廊坊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
案情简介:这是一起由河北省廊坊市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自2012年以来,被告人陈XX长期纠集王XX、刘XX等人,在河北省唐山市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11起刑事犯罪及4起违法事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以陈XX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原告/被害人有王XX、刘XX、李XX、远X等(均为化名),被告有陈XX等二十余名被告人,张耀午律师作为被告人陈XX的辩护人暨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出庭辩护。
办案经过:接受委托后,张耀午律师团队组建专案组,开展大量细致工作。张耀午律师多次前往法院查阅、复制全部卷宗材料,形成数十万字的阅卷笔录,深入剖析每一起犯罪事实和罪名。他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陈XX数十次,就案件细节、指控证据与陈XX充分沟通,核实情况并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确立了“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的策略,针对“恶势力组织”的认定、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的认定等核心争议焦点,准备详尽辩护意见,如提出陈XX在抢劫案中的行为更符合非法拘禁罪构成,在聚众斗殴案中不应被认定为首要分子等。在为期数日的庭审中,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与公诉方展开多轮激烈法庭辩论,充分发表辩护意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了张耀午律师的辩护意见,同时对恶势力组织等指控予以认定。最终被告人陈XX犯抢劫罪、聚众斗殴罪等数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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