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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衡律所副主任:主攻刑事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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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6 · 175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尹艳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4年
律所: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620121123930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554309766
代表案例:1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尹艳华律师,女,中共党员,现执业于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716201211239306,合伙人,副主任。被评为滨城区优秀律师,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免于起诉、从轻判决等有利于当事人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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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这位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执业超10年,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双学位。承办数百件刑民案,主攻刑事辩护。获多项荣誉,秉持专业负责理念。曾成功为非法集资案当事人争取轻判。

一、律师介绍

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拥有超过10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7xxxxxxxxxxx306,服务地区主要为山东滨州,联系地址位于滨城区黄河四路渤海十八路中银大厦17楼。她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拥有双学士学位,还持有山东省中级职称证书-刑事专业-三级证书。

执业以来,她承办了数百件刑、民案件,主要以刑事案件为主。其执业理念是在法庭上仗义执言,既为刑事涉案人员争取合法权利,也为婚姻家事纠纷中的当事人化解矛盾、守护权益。她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唯权、不唯上,在案卷中抽丝剥茧,在法庭上仗义执言。

她获得过诸多荣誉,包括滨城区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还是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二、主办案例

案件背景:被告人刘XX原系山东高速XX分公司退休职工。公诉机关指控,刘XX(已判决)成立XX市XX公司,未经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巨额公众存款。被告人刘XX自2015年9月起担任XX公司渤海十路店业务员,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公诉机关指控其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6722.46万元,个人非法获利263.9886万元(含价值35万元的XX车一辆),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但认定其为从犯

律师工作和作用:接受委托后,辩护人通过仔细阅卷、多次会见被告人并深入沟通,确定了以精确化犯罪数额、明确从犯地位并争取最大程度从宽处罚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庭审中,辩护人精确指控金额,指出审计报告及起诉书指控的吸收存款金额与非法获利金额计算不精确,如“复投”金额不应重复计算等;厘清违法所得范围,提出价值35万元的XX车不应简单认定为违法所得;强调从犯地位及罪轻情节,提交相关证据;还曾提出本案应属单位犯罪

案件结果: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虽对部分指控金额异议未采纳,但确认“复投”金额可在量刑时酌情考虑;认定XX车属于违法所得。法院充分采纳从宽处罚情节。最终,被告人刘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本案中,辩护人有效说服法庭在量刑时考虑从犯地位及多种罪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相对较轻刑罚,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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