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公证后离婚怎么判决的
财产公证后离婚,法院会依据公证书内容判决财产分割。若财产公证明确了夫妻双方各自财产范围和归属,法院会尊重该公证约定,将属于一方的财产判给相应方。比如公证约定某套房产归女方,离婚时该房产就会判给女方。若公证书对财产分割有具体方案,法院也会按此执行。但如果存在受胁迫、欺诈等导致公证内容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情况,当事人需举证,经法院查证属实后,可能不按公证内容判决,而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重新分割财产。
二、财产公证后就可以成为共同财产吗
1.财产公证后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看公证内容。若协议明确一方个人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该财产就成共同财产,这是双方书面约定,受法律保护。
2.若公证仅证明财产所有权归属、状况等事实,未变更财产归属性质,财产不会因公证成为共同财产。如公证确认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属个人财产,其性质不变。
三、财产公证后离婚怎么办理
财产公证后离婚,首先需明确财产公证的内容。若公证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以下流程办理:
1.双方协商: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自行协商,签订离婚协议书。
2.申请离婚登记: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对财产分割等有争议,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财产公证后离婚的判决,关键在于公证财产的性质及双方具体情况。若公证财产明确为个人财产,离婚时通常归个人所有。但要是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约定,就要看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比如约定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在实际判决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若对财产公证后离婚的判决细节,如某些特殊财产的归属认定、公证瑕疵的处理等存在疑问,别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具体情况为您精准解读,帮您明晰财产分割走向,妥善应对离婚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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