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理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他是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委会成员,还担任着大理市双廊镇石块村法律顾问及大理州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他就是李俊。
李俊毕业于太原工业大学,拥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高级企业合规师资质。自2016年从业以来,累计办理各类案件数百件,在刑事案件、工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核心领域有着系统完善的办案思路,尤其擅长攻克疑难复杂法律问题。
在众多案件类型中,他在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出色,凭借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控和法律条文的灵活运用,成功为多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决定、缓刑及从轻减轻处罚的有利结果。在工伤赔偿纠纷里,他专注为劳动者维权,保障了劳动者的核心权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他办理百余起案件,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理赔偿。婚姻家庭纠纷处理中,他兼顾法律原则与人文关怀,化解矛盾冲突。合同纠纷领域,他有效应对各类争议问题。此外,在人格权纠纷、相邻权纠纷等领域也成果显著。
其中,他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格外引人注目。委托人因与被告一、被告二(夫妻关系)、被告三存在民间借贷纠纷而委托他。被告一、被告二因经营报废二手车回收生意需资金周转,通过被告三向委托人借款13万元。借款到期后,三被告未按约定归还本金及剩余利息,委托人多次催要无果。
接受委托后,李俊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明确案件核心争议点。被告一、被告二否认与委托人存在借贷关系,还主张案件已过诉讼时效;被告三辩称款项已交付被告一、被告二,自身不应承担责任。针对这些抗辩,他带领律师团队补充收集证据,包括原始借条、还款收条以及协商还款的视频资料。
庭审中,李俊围绕委托代理关系展开辩论,指出符合《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委托人有权直接向被告一、被告二主张权利。针对诉讼时效争议,他提交视频证据,证明被告一、被告二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同意履行还款义务,其无权再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
最终,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认定委托人与被告一、被告二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判决被告一、被告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被告三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充分支持。
李俊律师始终秉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为法律行业树立了榜样,也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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