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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犯罪客观方面有哪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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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2 · 1538人看过
导读:挪用资金罪在犯罪客观方面有三类行为:其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或他人,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依司法解释,“超三个月未还”指挪用日至案发日;其二,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如炒股等,不论时间与获利与否;其三,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如赌博、贩毒等,无数额和时间限制,一经挪用即构成犯罪。
挪用资金罪犯罪客观方面有哪些行为

一、挪用资金犯罪客观方面有哪些行为

挪用资金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三类行为:一是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依相关司法解释认定,“超过三个月未还”指从挪用日起至案发日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二是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营利活动”指合法的营利行为,如炒股、投资等,只要数额达标,不论挪用时间及是否获利,均构成本罪。三是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如赌博、贩毒等。该行为无数额和时间限制,一旦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即构成犯罪。

二、挪用资金罪犯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

挪用资金罪犯罪客观方面包括:

1.行为对象:是本单位资金,包括单位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2.行为方式:

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里的“数额较大”各地司法实践标准不一。

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比如将挪用的资金用于投资、炒股等营利活动。

进行非法活动的:如用于赌博、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无论数额多少、时间长短,均构成犯罪。

例如,公司员工甲挪用公司资金10万元用于炒股,三个月后归还,因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资金罪。

三、挪用资金罪的资金包括哪些行为

挪用资金罪中的资金,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具体行为表现为: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里的“数额较大”各地区司法实践标准不一。

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比如用于投资、炒股等。

进行非法活动的,比如用于赌博、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

例如,公司员工将公司资金私自拿去炒股,数额较大,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或者将资金借给他人用于违法的借贷活动,也属于此类行为。一旦构成该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在探讨挪用资金罪犯罪客观方面有哪些行为时,我们知道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等情况。而进一步拓展来说,如果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那性质会更为恶劣,量刑也会更重。还有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同样构成该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对于挪用资金的具体认定、不同行为对应的法律后果等,你是否还有疑问呢?若你想深入了解挪用资金罪犯罪客观方面的更多细节,比如在一些复杂情形下如何准确判断是否构成此罪,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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