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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离婚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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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2 · 1239人看过
导读: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离婚分割要区分性质。夫妻共同债务为家庭日常所需或虽超日常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的,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或归各自所有时,先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个人债务如一方超日常未用于共同生活及婚前债务等,由个人清偿。离婚时准确界定债务性质才能合理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离婚如何分割

一、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离婚如何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离婚时分割,需区分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指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以及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若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该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包括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等的债务,以及一方婚前债务等。离婚时,需准确界定债务性质,以合理分割债务。

二、婚姻存续期间有贷款房子离婚后咋处理

婚姻存续期间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时一般按以下方式处理。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按协商结果处理,比如一方获得房屋并承担剩余贷款,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共同债务。法院会考虑出资情况、还贷情况等因素,将房屋判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若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自愿放弃房产有效吗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自愿放弃房产一般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对婚内财产归属进行约定,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一方自愿放弃房产并签订书面协议,且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合法有效。不过,若涉及将房产赠与另一方,在房产变更登记前,赠与方可能有权撤销赠与。另外,如果放弃房产的约定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该约定。

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离婚如何分割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除了明确债务性质以确定分担方式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又如,在分割债务时,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该如何处理等。如果您对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离婚分割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具体债务类型的认定、协商不成时的解决途径等,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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