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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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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1 · 1974人看过
导读:缓刑考验期结束要办理相关手续宣告结束。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向原判法院提书面报告,含罪犯表现等。法院审查,确认其遵守规定无新罪漏罪等。法院公开宣告缓刑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社区矫正机构发放解除证明书。社区矫正机构起关键衔接作用,依程序确保手续合法合规,助罪犯顺利结束缓刑。
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以正式宣告缓刑结束。首先,由执行机关即社区矫正机构向原判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等情况。其次,法院在收到报告后进行审查,确认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等情形。最后,法院会公开宣告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同时,社区矫正机构也会向罪犯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整个流程中,社区矫正机构起着关键的衔接作用,会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手续办理合法合规,让罪犯顺利结束缓刑状态。

二、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当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的规则是: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例如,甲前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期3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新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那么就应撤销缓刑,将前后两罪的刑罚按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最终执行的刑期。

三、缓刑考验期满在犯是否属于累犯

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一般不属于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而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当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非刑罚执行完毕。所以不符合一般累犯中“刑罚执行完毕”这一要件。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同样,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也不符合特别累犯“刑罚执行完毕”的条件。

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并非万事大吉,仍有一些手续需要妥善办理。首先,要到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相关报备,确认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符合规定。同时,若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等,还需确保已履行完毕。而且,自身的一些行为限制在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可能也会有所调整。你是否对缓刑考验期结束后的手续办理存在疑问呢?比如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或者办理流程是否复杂等。要是有任何不解之处,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顺利完成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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