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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自首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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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30 · 1977人看过
导读:受贿罪自首时间界定有明确法律标准:犯罪事实或嫌疑人未被发觉主动投案,投案时间即自首时间;犯罪事实已发觉但嫌疑人未受讯问等时主动投案,主动投案时间为自首时间;因病等委托他人先投案或先信电投案随后到案,结合相关情况判断自首时间;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如实供述不同种受贿罪行,如实供述时认定为自首时间。
受贿罪自首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一、受贿自首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受贿罪自首时间的界定有明确法律标准。首先,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未被办案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的,视为自首,此时投案时间即为自首时间。其次,犯罪事实已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的,也构成自首,其主动投案的时间就是自首时间。再者,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为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以信电投案,随后到案的,以其委托、信电表达投案意愿的时间结合实际到案情况综合判断自首时间。若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罪行,且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其如实供述时认定为自首时间。

二、受贿罪自首有哪些要点

受贿罪自首要点如下:

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在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成立自首。

如实供述:要如实交代受贿的时间、地点、人物、事由、数额等犯罪事实。如果仅交代部分受贿事实,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

特定情形: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等,也视为自动投案。

法律后果: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需注意,具体认定自首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司法实践。

三、受贿罪自首量刑标准能怎么确定

受贿罪自首的量刑标准,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依据《刑法》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数额和情节轻重量刑。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具体而言,受贿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自首虽可从轻或减轻,但法院仍会结合受贿具体数额、情节恶劣程度、社会影响等,综合判定最终刑罚,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当探讨受贿罪自首时间是如何界定的时候,要知道准确界定自首时间至关重要。在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时主动投案算自首;犯罪嫌疑人虽被发觉,但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等投案也算自首。不过,实践中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犯罪嫌疑人在被调查过程中,部分交代犯罪事实后又补充交代其他犯罪事实,这种补充交代的时间认定也有讲究。要是你对受贿罪自首时间界定等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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