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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第30天能否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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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8 · 2015人看过
导读: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在看守所第30天若符合条件,可由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律师提出申请。取保候审适用多种情形,如可能判处管制等,决定机关会综合案件性质、情节、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作出是否准予取保候审的决定。
看守所第30天能否取保候审

一、看守所第30天能否取保候审

看守所第30天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在看守所第30天,若符合条件可由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律师提出申请。

取保候审适用情形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取保候审。

决定机关会综合考量案件性质、情节、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作出决定。

二、看守所第37天没有通知就逮捕了吗

在看守所羁押至第37天未收到通知也可能已被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因此,拘留最长可达37天。

实践中,若第37天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后续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虽然法律规定逮捕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但存在无法通知等特殊情形。所以,没收到通知不代表未被逮捕,家属可向办案机关咨询具体情况。

三、看守所第37天还是第38天放人怎么办

在看守所,若拘留至第37天还未放人,需结合具体情况处理。依据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决定。

若第37天未放人,大概率是检察院已批准逮捕。家属可委托律师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律师可与办案机关沟通,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若之后查明不应拘留或逮捕,可申请国家赔偿。不存在第38天“放人”的法定情形,若超期羁押违法,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在探讨看守所第30天能否取保候审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与条件。实际上,即使处于看守所第30天,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依然是有可能被批准的。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但具体的审批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要是你对看守所第30天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所需材料或者其他相关细节还存在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明晰其中的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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