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过不下去不能离婚吗
一般情况下,夫妻感情破裂,是可以离婚的。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时,双方需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即可领取离婚证。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相关事项协商不成,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状况及相关证据进行审理,如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夫妻过不下去最好怎样离婚
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相对简便,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三十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由法院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及处理相关财产、子女问题。
三、夫妻过不下去离婚如何办理
离婚有两种方式。若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协商不成,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我们探讨夫妻过不下去是否不能离婚时,其实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一方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离婚情形等,可能不能马上离婚。但从普遍意义上来说,只要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是可以离婚的。比如协议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如果您对离婚的具体程序、条件或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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