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如何追回婚内财产
离婚后若要追回婚内财产,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若发现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可以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起诉时要提供能证明对方上述行为及涉及财产的相关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合同等。若离婚协议中对部分财产未作处理,双方可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后如何判定房子的权属
离婚时房子权属判定需区分不同情况:-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方。-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子一般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由获得房子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房,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三、离婚后如何争取房产赠与孩子
离婚后争取将房产赠与孩子,可按以下步骤操作。首先,双方应就房产赠与孩子达成一致意见。若为协议离婚,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房产赠与孩子,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已离婚未约定,可另行签订赠与协议。其次,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明确房产信息、赠与双方及孩子的身份信息、赠与意愿等内容,协议需双方签字确认。然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所以要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将房产登记到孩子名下。若一方反悔不配合过户,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赠与协议。
在探讨离婚后如何追回婚内财产时,有诸多要点值得关注。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在发现后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并且,若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受损方也有相应的救济措施。比如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像财产转移的记录、债务虚假的证明等。倘若您对追回婚内财产的具体流程、所需证据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与指导,助力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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