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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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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1 · 1891人看过
导读: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终止情形主要有两种。其一为离婚,涵盖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时夫妻签协议并办登记,财产关系终止;诉讼离婚经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及分割财产,关系终止。其二是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或宣告死亡,此时先分割死者财产份额作为遗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关系随之终止。
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终止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离婚,包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对共同财产分割等事宜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终止。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财产关系随之终止。二是夫妻一方死亡。当夫妻一方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夫妻关系在法律上消灭,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此时,需要先分割出属于死者的财产份额,这部分财产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依法继承

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的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应先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先分出一半归在世一方所有,这部分不属于遗产,剩下的一半才是去世一方的遗产。若去世一方立有有效遗嘱,其遗产按遗嘱进行分配;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三、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赠予子女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赠予子女,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若要将共同财产赠予子女,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同的意思表示。因为单方无权擅自处分全部共同财产。实践中,若双方自愿且协商一致,通过签订书面赠与协议等方式将共同财产赠予子女,该赠与行为通常有效。但要注意若存在逃避债务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情形,债权人有权请求撤销该赠与行为。此外,涉及房产等需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财产,完成登记手续后赠与才完全生效。

当探讨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什么时,其实远不止我们所阐述的那些。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且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关系。还有,若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些复杂的情况你都清楚吗?若对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终止的其他细节仍有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律师将为你全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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