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中证据的分类都有什么
刑事诉讼中证据分类有多种方式。
从证据来源分,有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犯罪现场的凶器;传来证据是经过转述、复制等中间环节的证据,如证人转述他人所见。
按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证明关系,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像被告人供述;间接证据需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如现场指纹。
根据证据表现形式,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言词证据是以人的陈述为表现形式,如证人证言;实物证据是以物品等形式存在,如书证、物证。
依据证据证明作用,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有罪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及犯罪行为系嫌疑人所为;无罪证据证明嫌疑人无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二、刑事诉讼中拘传之前是否都要先传唤
刑事诉讼中拘传之前不是都要先传唤。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措施,它不具有强制力;而拘传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
在刑事诉讼里,传唤并非拘传的必经程序。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有权不经传唤而直接适用拘传措施。例如,当犯罪嫌疑人可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存在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可能性时,司法机关可直接拘传,以保障诉讼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刑事诉讼中拘传之前是不是都需要先传唤
刑事诉讼中拘传之前并非都需要先传唤。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到案的一种措施,具有通知性质;而拘传是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
法律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讯问;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这表明拘传有两种适用情形,一是未经过传唤直接适用,二是经过传唤后犯罪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时适用。所以,拘传不以传唤为前置程序,司法机关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先传唤。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的分类是一个重要知识点。除了常见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还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视听资料如监控录像等,能直观呈现案件相关情况;电子数据则涵盖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这些证据分类各有特点和作用,对于准确查明案件事实至关重要。你是否在刑事诉讼证据分类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呢?比如如何收集有效的视听资料作为证据,或者电子数据在法庭上的证明力如何判断。若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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