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透支信用卡怎么界定诈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恶意透支信用卡认定为诈骗需同时满足主客观要件。客观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方面,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肆意挥霍透支资金无法归还;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等情形。若符合上述条件,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会面临刑事处罚。
二、恶意透支信用卡属于什么罪立案标准
恶意透支信用卡属于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这里的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若符合上述情形,公安机关会以信用卡诈骗罪立案追诉。
三、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判几年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量刑分三档:-数额较大(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五百万元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需注意,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恶意透支信用卡如何界定诈骗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这里的数额较大是指透支本金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但如果有一些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比如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你是否对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的界定还有其他疑问呢?要是对相关法律适用、具体情形判断等有困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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