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据诈骗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有法定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一般指个人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数额巨大”通常指个人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
二、票据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是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是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若实施了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等行为,达到上述数额标准,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构成票据诈骗罪的,将根据犯罪情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票据诈骗罪有几种情形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票据诈骗罪有以下五种情形: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这里强调主观上“明知”,且实施了使用行为。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作废”包括过期、已注销等无效票据。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即擅自以合法持票人名义使用票据骗取财物。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空头支票指出票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票款的支票。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在探讨票据诈骗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时,我们清楚了其法律判定标准及相应惩处措施。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在犯罪过程中若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该如何认定责任?还有,犯罪嫌疑人如果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又会对最终的定罪处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都与票据诈骗罪既遂的定罪处罚紧密相关。倘若您对这些拓展内容仍有疑问,或者对票据诈骗罪既遂的其他相关法律要点心存困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详尽的解答,帮您拨开法律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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