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是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离婚申请不予受理:不属管辖范围:离婚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若向无管辖权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女方特殊时期: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未达成离婚协议:协议离婚时,双方未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未登记结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属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问题。
二、哪些是离婚女方退还彩礼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情形女方应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若仅办了婚礼等仪式,未进行结婚登记,分手时女方需退还彩礼。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之后离婚,女方需返还。这要求双方虽有婚姻之名,却无共同生活之实。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女方也应退还。此处“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需注意,后两种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结婚时间、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返还数额比例。
三、哪些是离婚的有力证据
离婚案件中,以下证据较为有力:
1.证明感情破裂: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公安机关处罚记录、戒毒记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等。
2.争取子女抚养权:自身经济状况证明,如工资流水、房产证明;孩子长期由自己照顾的相关证据,像学校接送记录、家长会签到表;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不良嗜好记录。
3.财产分割:财产清单,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银行存款、股票账户明细;购买房产、车辆的合同、付款凭证。这些证据能在离婚诉讼中有力支持诉求。
在了解哪些是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后,我们知道了法律在这方面有着严谨的规定。然而实际生活中,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在知晓后一年内提出分割财产的诉求,法院会如何处理?还有,如果在提起离婚诉讼后,一方突然反悔不同意离婚了,这又会对案件走向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相关问题可能会让你感到困惑。要是你还想进一步深入探讨离婚过程中的各种法律细节,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律师将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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