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判决结果如何确定
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并非判决离婚,判决离婚由法院审理后作出裁判。
在协议离婚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材料撤回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档案注销。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判决离婚由法院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法定情形裁判,不存在冷静期。
二、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想离了如何办
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想离了,可按以下方式处理。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应在冷静期届满前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如此,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续,无需再经历后续的离婚登记程序。若已过冷静期,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冷静期一方不离如何处理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不愿离婚,若双方是协议离婚,另一方坚持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若一方坚持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由法院审理判决。
关于离婚冷静期判决结果如何确定,这涉及到多个因素。首先是冷静期内双方的表现,如果冷静期届满,双方仍坚持离婚,法院会综合考量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因素来做出判决。比如是否存在家庭暴力、重婚等法定离婚情形。另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协商进展也会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若双方在冷静期内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判决可能会更倾向于支持离婚。要是对离婚冷静期判决结果的具体判定方式、后续流程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