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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哪些内容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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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3 · 1230人看过
导读:根据《民法典》,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共有。包括工资、奖金等劳动收入;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如企业盈利、股票收益等;知识产权收益,即婚姻存续期实际或明确可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还有一方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住房补贴等及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其他应共有的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哪些内容和形式

一、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哪些内容和形式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有财产。内容和形式如下: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开办企业的盈利、股票投资收益等。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像著作权的稿费收入。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二、夫妻共有财产包括未来工资吗

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包括未来工资。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来工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收入,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对财产进行约定,明确未来工资等收入的归属。若有约定,且该约定合法有效,那么未来工资的归属则按照约定执行。此外,如果婚姻关系解除,婚姻关系存续状态结束,之后一方的工资就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共有财产执行异议复议书有效吗

夫妻共有财产执行异议复议书是否有效,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审查后,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若夫妻一方对共有财产执行提出异议,且能证明执行涉及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执行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同时异议复议书内容符合法定形式、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等,那么该复议书可能有效。反之,若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未在期限内提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等,复议书可能不被法院支持,即无效。

在探讨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哪些内容和形式时,我们了解到了诸多方面。除了常见的房产、存款等,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也属于共有财产范畴。而其形式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无形的财产权利。那么在共有财产分割时,若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比如一方隐匿财产该怎么办?又或者财产价值难以评估时如何解决?如果您对这些后续问题仍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详尽解答,帮您理清夫妻共有财产相关的各种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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