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丧失继承权是什么
丧失继承权指继承人因法定事由发生,失去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依据《民法典》,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不过,若继承人有后三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什么
依据《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既遂或未遂,均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若不是出于争夺遗产目的则不在此列。
3.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判断情节是否严重,要从实施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确定。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情节严重”指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不过,若继承人有上述第3、4、5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三、丧失继承权的几种情形有什么
依据《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既遂或未遂,均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有争夺遗产动机的杀害行为才导致继承权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情节严重”法院会从实施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判定。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情节严重”指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不过,若继承人有上述第3、4、5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丧失继承权是一个严肃且复杂的法律概念。一旦被认定丧失继承权,意味着继承人将失去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比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严重违法情形,都会导致丧失继承权。那要是存在一些不太明晰的情况,比如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虐待行为,但程度难以界定,这是否会导致丧失继承权呢?或者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又该如何准确判断是否丧失继承权呢?如果您对丧失继承权的具体情形、认定标准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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