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离婚后孩子18岁需不需要给钱
一般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若子女已满18周岁,父母通常无需继续支付抚养费。
但存在特殊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需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所以,通常18岁后父母无给付义务,不过若孩子符合上述特殊情况,父母仍需继续给钱以保障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
二、父母离婚后,能否协议子女轮流抚养
父母离婚后,可以协议子女轮流抚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过,要使轮流抚养协议具有可操作性,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愿和利益,确保轮流抚养不会对子女的生活、学习等造成不利影响。其次,父母双方需具备相应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最后,双方要就轮流抚养的具体方式、时间安排等达成明确且合理的协议。若后续因轮流抚养产生纠纷,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三、父母离婚后,财产是否可归属子女所有
父母离婚时,财产是否归属子女需视情况而定。从法律层面,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主体是夫妻双方。不过,若双方协商一致,可将部分或全部财产赠与子女。这种赠与属民事法律行为,需满足自愿、合法等条件。
如果父母达成财产归子女的协议,要考虑协议形式和履行方式。若财产是房产,需办理过户登记;动产则要完成交付。若一方反悔赠与,一般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但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撤销。所以,父母自愿且依法将财产给子女是可行的,但要遵循法定程序,避免后续纠纷。
在探讨父母离婚后孩子18岁需不需要给钱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了一些基本情况。一般来说,孩子18岁已成年,父母在法律上没有了法定的抚养义务。但如果孩子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可能仍需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那要是孩子成年后,父母一方拒绝支付合理费用,该如何维权呢?是通过协商、调解还是走法律诉讼途径更有效?又或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孩子突发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父母的支付责任该如何界定?若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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