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有一方有外债的怎么判
离婚时一方有外债的判决需区分债务性质。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如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应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离婚有一方失踪是否能离婚
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离婚。有两种方式:
1.直接起诉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经公告送达,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宣告失踪后再离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对方失踪,遵循法定程序进行,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夫妻离婚有共同一套房怎么办理
夫妻离婚分割共同房产,可按以下方式办理:
若双方能达成协议,可在离婚协议里明确房产归属及补偿等问题,之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的,需办理过户手续,准备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若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当探讨夫妻离婚有一方有外债的怎么判时,要考虑诸多因素。若该外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通常需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其自行偿还。比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如何准确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呢?又怎样保障自身在债务判定中的权益呢?若您对这些问题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离婚债务判定的复杂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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