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继承中谁举证
在遗嘱继承纠纷里,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若一方当事人主张遗嘱有效,需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举证。比如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需提供遗嘱原件,证明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可找见证人证明立遗嘱时遗嘱人神志清醒等。
若另一方当事人主张遗嘱无效,也需举证证明存在遗嘱无效情形,像遗嘱人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系受胁迫或欺骗所立、遗嘱处分了他人财产等。若涉及多份遗嘱,主张按某份遗嘱继承的一方,要证明该遗嘱效力优先。
二、遗嘱继承中能否代位继承
在遗嘱继承中,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特殊形式,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体现的是被继承人自由处分其财产的意志,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所涉该部分财产不发生代位继承。此时,这部分遗嘱所涉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所以,遗嘱继承中不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
三、遗嘱继承中如何指定外孙为继承人
遗嘱人若想指定外孙为继承人,可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实现。遗嘱形式多样,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以自书遗嘱为例,遗嘱人应亲笔书写遗嘱内容,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内容需清晰表明将个人合法财产留给外孙,明确财产的名称、数量、位置等信息。
若采用代书、打印、录音录像等其他形式遗嘱,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外孙属于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在遗嘱继承里探讨谁举证这一问题时,我们知道遗嘱继承纠纷中,主张遗嘱继承的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比如要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等。但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就毫无责任。若另一方对遗嘱提出异议,如质疑遗嘱是伪造的,那么提出异议的一方也需提供相应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此外,如果存在遗嘱见证人资格存疑等情况,相关方同样可能负有举证义务。你是否在遗嘱继承举证方面存在疑问呢?要是对遗嘱继承中举证责任分配、证据收集等还有困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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