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期间共有财产的主要范围有哪些
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指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主要范围包括:一是双方劳动所得收入,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若双方共同参与劳动获取,应认定为共有财产;二是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像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家具等;三是双方共同受赠的财产,即第三人明确赠与双方的财物;四是双方共同继承的财产,但继承要符合法定程序且基于共同权益等情况。
需注意,一方同居前的财产以及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分割时,有协议按协议处理,无协议一般按等分原则并考虑出资、贡献等情况处理。
二、同居期间共同经营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共同经营的财产分割,首先看双方有无约定。若有协议约定,按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时,一般会按照共有财产处理。能证明是个人投入的部分归个人,难以分清的视为共同共有。司法实践中,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包括资金投入、劳务付出等。如一方提供大部分启动资金,另一方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分割时都要考量。
分割方式上,能实物分割且不影响财产使用价值的可直接分割;不宜实物分割的,可采取变卖后分割价款,或一方取得财产并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的方式。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判决。
三、同居期间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归谁
在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上,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若一方主张某项债务为同居期间共同债务,该方需承担举证责任。其应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比如,提供购物发票证明购买的生活用品用于共同居住,或提供合作经营合同证明债务用于双方共同的商业活动。
如果另一方否认该债务为共同债务,也需提供相应证据支持其主张。例如,证明该债务是对方个人消费且未用于共同生活,像对方因个人娱乐产生的高额消费账单且自己未参与。
若双方都无法充分举证,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断。总之,主张共同债务的一方举证责任更重,需切实证明债务符合共同债务的特征。
当我们探讨同居期间共有财产的主要范围有哪些时,除了文中提及的常见范围,像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重大财产,还有一些容易被忽视的情况。比如双方共同经营生意所获得的收益,这其中包括盈利以及后续用于扩大经营的资金投入等都应属于共有财产范畴。另外,同居期间一方因继承或受赠等方式获得,但明确表示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财产,也属于共有财产。若你对同居期间共有财产范围仍有疑问,比如具体某项财产是否属于共有等,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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