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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方拿不出补偿款能不能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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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6 · 1979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对方拿不出补偿款能否继续居住分情况而定。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则看房屋产权。若是对方个人财产,对方有权拒绝,但原配偶经济困难且无住处,可要求帮助获居住权,可协商期限,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依双方经济、住房等情况判决是否允许及确定居住期限。
离婚对方拿不出补偿款能不能继续居住

一、离婚对方拿不出补偿款能不能继续居住

离婚时若对方拿不出补偿款,能否继续居住需分情况。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对居住问题有明确约定,应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相关约定,需考虑房屋产权归属。 若房屋为对方个人财产,对方有权拒绝原配偶继续居住,但原配偶经济困难且无住处,可依据法律要求给予一定帮助,如提供居住权。此时可与对方协商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居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如双方经济状况、住房情况等判决是否允许继续居住及居住期限。

二、离婚对方拿不出钱怎么处理

若离婚时对方拿不出钱履行诸如支付财产分割款、补偿款、抚养费等义务,可采取以下措施:协商分期支付:与对方友好协商,达成分期支付的协议,明确分期支付的时间、金额等,以保障自身权益又考虑对方实际困难。申请强制执行:若有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确定对方支付义务,而对方不履行,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名下财产等。调查财产线索:自行或通过律师调查对方是否有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若发现有可执行财产,及时提供给法院执行。

三、离婚对方拿的钱也是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对方拿的钱是双方结婚后通过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途径获得,通常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其婚前个人财产,或者是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则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一般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当探讨离婚对方拿不出补偿款能不能继续居住时,这涉及到多方面因素。若双方有关于居住权的明确约定,即使对方拿不出补偿款,在符合约定条件下仍可能继续居住。但如果没有相关约定,一般来说,居住权可能会受到影响。例如,房屋产权归属等情况会对此产生作用。若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对方可能难以基于补偿款未支付而继续居住。要是您在这方面存在疑问,比如不确定自己是否还享有居住权、居住权如何保障等,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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