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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的数额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认定抢夺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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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7380人看过
导读: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抢夺罪的数额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认定抢夺罪数额?

一、抢夺罪的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该解释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达到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267条第1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以上为抢夺罪从重处罚四大情形内容。

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抢夺罪的数额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数额较大为100元-3000元以上,而要是数额巨大的话则为3万-8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则为20万-40万元以上。如果你还想了解抢夺罪量刑处罚方面的内容,可以到我们律图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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