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算不算羁押人员
看守所内关押的部分人员属于被羁押人员。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看守所里,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他们因涉嫌犯罪,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被关押在看守所,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不过,看守所还会关押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此外,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执行拘留期间也可能被关押在看守所。这两类人员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因刑事强制措施而被羁押的对象。
二、看守所算不算减刑日期
看守所羁押日期算在减刑日期内。依据《刑法》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正式定罪量刑前,若被关押在看守所,这段羁押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后续罪犯符合减刑条件获得减刑时,之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日期已折抵了相应刑期,会在已折抵的基础上计算剩余需服刑的期限。比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此前在看守所羁押了一年,那在计算减刑时是在剩余两年刑期的基础上考量。
三、看守所算不算监禁
看守所关押情况需分情形判断是否属于监禁。
若被关押在看守所的是犯罪嫌疑人,处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此时只是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并非最终的刑罚执行,这种情况不算严格意义的监禁。
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通常也是在看守所。这种情况下,对罪犯执行刑罚剥夺其人身自由,属于监禁刑的执行。所以,看守所关押存在属于监禁和不属于监禁两种情形。
当探讨看守所算不算羁押人员时,需要明确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被羁押在看守所内的才是羁押人员。看守所只是一个场所,并非人员。羁押人员在看守所内会受到相应的管理和约束。若你对羁押人员在看守所内的生活待遇、法律权益保障,或者看守所的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疑问,比如羁押人员能否会见家属、在看守所内有哪些权利等。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消除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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