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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财产侵占罪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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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2 · 1402人看过
导读:财产侵占罪认定标准:主体为年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主观是直接故意且有非法占有目的;客体是他人财物所有权;客观上,对代为保管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交出,各地数额标准有别。满足条件可能构成此罪,它属告诉才处理犯罪,由被害人向法院自诉。
如何认定财产侵占罪的标准

一、如何认定财产侵占罪的标准

财产侵占罪即侵占罪,认定标准如下: 主体方面,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客体方面,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客观方面,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关于数额较大,各地标准有所不同。 若满足上述条件,可能构成侵占罪。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需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二、如何认定财产侵占罪中的拒不退还

认定财产侵占罪中的拒不退还,可从以下方面判断。 主观上,行为人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即明确不想归还财物。客观上,有多种表现形式。若财物所有权人、保管人已要求行为人退还财物,行为人直接明确拒绝归还,这显然属于拒不退还。若行为人虽未直接拒绝,但以各种借口拖延归还,且无实际归还行动,也可认定。另外,行为人将财物挥霍、变卖、赠与他人等,导致客观上无法退还财物,也应认定为拒不退还。判断时需结合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归还能力等综合考量。若行为人有能力归还却不还,或虽暂时困难但恶意逃避归还,均符合拒不退还的特征。

三、如何认定财产的所属权

认定财产所属权,一般遵循以下规则:不动产: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房屋,通常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记载来认定所有权人。动产: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谁占有动产,在无相反证据时,推定为所有权人。像购买的普通商品,交付给买受人后,所有权就归买受人。特殊情况:若涉及继承、赠与、善意取得等,需依据相应法律规定判断。如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人依法取得遗产所有权;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受让人可取得无权处分人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所有权。

当我们探讨如何认定财产侵占罪的标准时,需要明确多个关键要点。首先,要看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其次,侵占行为是否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而是采取了诸如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而且,被侵占的财物必须是他人的合法财产。如果您对财产侵占罪的认定标准仍有疑问,比如在一些复杂的实际案例中如何准确判断,或者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下的财产归属界定不清等问题。请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深入剖析,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助您明晰财产侵占罪认定标准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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