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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如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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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29 · 1757人看过
导读:根据《刑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及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群众宣布解除管制。执行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期满依法履行解除程序,告知犯罪分子恢复自由,向单位或群众说明情况保障知情权,若期间遵守规定,期满则正常解除。
管制如何解除

一、管制如何解除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一般而言,管制执行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当执行机关在管制期满时,要依法履行宣布解除的程序。这一程序不仅是告知犯罪分子管制状态结束,使其恢复完全自由身,还向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群众说明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若在管制期间,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无违规违法等情况,管制期满后就会正常解除。

二、管制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解除管制需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期限届满是常见情形。管制的期限有明确规定,比如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等,期满自然解除。

其次,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遵守相关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等,且确有悔改表现,执行机关可向原判决法院提出解除管制的建议,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会裁定解除管制。

三、管制期间表现良好就能解除吗

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管制期间表现良好并不必然导致直接解除。

管制的解除需符合法定条件。在执行期间,若遵守相关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等,且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等,执行机关会向原判决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经法院审理裁定减刑后,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刑罚执行的一种阶段性成果。但管制的解除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由执行机关报经原判决法院批准等一系列流程后,才能最终解除。

当探讨管制如何解除时,要知道这需要符合一定条件与程序。一般来说,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规定,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予以减刑,这有助于更快达到解除管制的条件。同时,若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对于管制解除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在这期间还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等,你若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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