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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的方式及法定事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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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27 · 2048人看过
导读:回避方式有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自行回避是应回避人员主动提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法定情形申请相关人员回避;指令回避是有关人员未自行回避且当事人未申请时,由院长等决定其回避。法定事由涵盖多种,如与当事人关系等,目的是保障案件审理公正客观。
回避的方式及法定事由有哪些

一、回避的方式及法定事由有哪些

回避方式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自行回避指应当回避的人员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回避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相关人员有法定回避情形,有权申请其回避;指令回避则是有关人员具有回避情形却未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未申请回避,由院长等决定其回避。

法定事由包括: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二、回避决定由谁作出及有啥法定程序

回避决定主体因情况而异。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法定程序一般如下: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三、回避决定作出主体及法定程序是啥

回避决定作出主体因情况而异。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法定程序一般如下:首先,当事人等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然后,相关主体对回避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回避情形,就启动决定程序,按照上述不同主体作出回避决定。决定作出后,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暂停相关职务活动,直至回避决定作出。需注意,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且在案件的不同阶段都可能涉及回避问题,以确保司法程序公正无偏私。

回避的方式及法定事由有哪些,这是一个在法律程序中至关重要的问题。回避方式包括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而法定事由涵盖多种情况,如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等。了解这些内容,能确保司法程序公正进行。若您还想进一步知晓回避决定作出后的后续流程,或者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准确判断回避情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读,让您对法律程序中的回避规定有更清晰、更深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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