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离婚了房贷我妈还的多怎么办
离婚时房贷由你母亲偿还较多,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的还款行为可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借款。离婚时,夫妻对房屋进行分割,同时需共同偿还你母亲垫付的房贷。若房屋登记在你个人名下,且婚后你母亲帮忙还贷,没有明确约定是赠与的,该部分还款视为对你个人的赠与,离婚时对方一般无权分割该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若登记在对方名下或双方名下,且无特别约定,可能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你可与对方协商,对母亲还款部分进行补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向法院提供母亲还款的证据,由法院判决。
二、如果离婚了对方不让看小孩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小孩,侵犯了你的探望权。首先可与对方协商,明确告知其你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双方应就探望方式、时间等进行合理安排。若协商不成,可寻求有关部门帮助,如找居委会、村委会或对方所在单位进行调解。
若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探望时间、方式等作出判决。若对方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通过法律手段保障你的探望权。
三、如果离婚了房子怎么分割
离婚时房子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若房子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法院一般判房子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首付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都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可由一方得房并给另一方相应补偿,或双方同意也可将房子出售后分割房款。若房子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当面临离婚了房贷妈妈还得多的情况时,这其中涉及到诸多权益问题。首先要明确,妈妈多还的房贷部分,从法律角度看,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借款。在财产分割时,这部分借款应予以考虑并合理分配。比如,若房产最终归一方所有,那么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偿还妈妈相应的借款份额。同时,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就房贷偿还及房产归属产生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是你对这其中的财产分割、债务认定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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