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国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自1988年成立以来,已走过30多个春秋。它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1991年12月,更是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的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称号。
多年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朝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方向不断发展。截至2020年,已拥有14大专业委员会,业务领域体系持续优化。目前服务当事人用户超10万人,企业客户近万家,其专业能力和办事风格得到广泛赞誉。
在实际案例中,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的专业表现可圈可点。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XX、张XX犯诈骗罪。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的时律师担任被告人张XX的辩护人。据案件材料显示,2021年3月至6月,宋XX、张XX明知蔡XX等人通过下载刷机软件虚构手机串号大量注册XX新用户赚取拉新补贴款,仍将推广码提供给蔡XX等人,从中赚取“拉新提成”。面对复杂的案情,时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被告人进行了有力辩护。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XX、张XX构成诈骗罪,但考虑到他们的一些从轻情节,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通过这起案件,再次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实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保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