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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安置房分割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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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24 · 1264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安置房分割依不同情况处理。婚前一方房产拆迁所得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婚后拆迁登记双方名下的,视为赠与,属共同财产。婚后共同房产拆迁所得安置房是共同财产,分割时先协商,协商不成起诉,法院依房产来源、双方贡献等,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取得房屋方需补偿另一方。
离婚后安置房分割怎么处理

一、离婚安置房分割怎么处理

离婚后安置房分割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若安置房是夫妻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婚前房产婚后拆迁,安置房登记双方名下,视为一方对另一方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若是婚后共同房产拆迁所得安置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房产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取得房屋,需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

二、离婚后安置房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安置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因拆迁安置政策而获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婚后因拆迁获得的安置房,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安置房是一方婚前个人房产拆迁后转化而来,且未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过扩建、添附等,那么仍属于其个人财产。

判断关键在于安置房的取得时间、资金来源等因素。若对安置房归属有争议,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拆迁协议、资金流水等,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确定其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后安置房如何处理

离婚后安置房的处理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若安置房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在婚后未进行扩建、添附等,该安置房仍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若安置房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产权的房屋拆迁所得,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如一方得房并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根据房屋来源、夫妻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

若安置房是按照人口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安置份额,各自享有的份额在离婚时应依法分割。

离婚后安置房分割怎么处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安置房的性质,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购置的,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分割时,可能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除了分割方式,还可能涉及到后续房屋过户等手续问题。比如如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若您在离婚后安置房分割方面还有诸多疑问,比如具体的分割比例如何确定,过户手续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且全面的指导,帮您妥善处理离婚后安置房分割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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