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罪认罚不予批捕怎么办
若认罪认罚后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若公安机关认为该决定有误,可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要求复议,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若意见不被接受,公安机关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五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上一级检察院应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若认为不批捕决定不合理且自身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同时,应积极配合后续诉讼程序,遵守相关规定,按要求接受讯问等。若对该决定存在疑问,也可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认罪认罚不签字被退回侦查怎么办
认罪认罚具结书不签字被退回补充侦查很常见。退回补充侦查说明现有证据可能还达不到起诉标准。
若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无罪而不签,应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调查,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能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证据、线索。侦查机关会重新收集、补充证据,之后根据补充侦查结果决定是否再次移送审查起诉。
要是认为量刑建议过重不签,可与检察官沟通表达自己意见和理由。补充侦查期间也可争取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若补充侦查后证据充分且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仍会提起公诉,法院会根据查明事实和证据依法裁判。
三、认罪认罚不签就没机会签了吗
不是的。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同诉讼阶段都有机会选择认罪认罚。
侦查阶段,若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就可提出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在听取辩护人或值班律师意见后,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即便此前未认罪认罚,到该阶段仍可选择。
审判阶段被告人也能认罪认罚。此时法院一般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就定罪和量刑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作出裁判,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态度和情节也会被纳入考量。所以,并非一次不签就没机会再签。
当面临认罪认罚却不予批捕的情况时,很多人会感到迷茫。其实,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就会终止。不予批捕后,公安机关可能会继续侦查,补充证据。后续案件仍有可能移送审查起诉。而且,犯罪嫌疑人在这期间的行为表现也很关键,比如是否继续遵守法律规定,积极配合调查等。如果您对认罪认罚不予批捕后的程序走向、自身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慌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理清思路,更好地应对这一法律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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