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继承人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遗嘱继承人的诉讼时效,依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在这三年诉讼时效内,若存在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二、遗嘱继承人之一死亡怎么办
遗嘱继承人之一死亡,需分情况处理。若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按照《民法典》规定,遗嘱中该继承人继承的部分不生效,这部分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若继承人在遗嘱人之后死亡,只是遗产分割前死亡,发生转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原本该继承人能从遗嘱中获得的遗产,现在由他自己的继承人,比如配偶、子女等来继承。
三、遗嘱继承人死亡子女需要如何处理
这需分情况处理。若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按照《民法典》规定,遗嘱中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部分不发生遗嘱继承,而是转为法定继承,由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这部分遗产,该继承人的子女(即代位继承人)一般不能直接按遗嘱继承,但在法定继承中,若符合代位继承条件,可代位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若遗嘱继承人后于遗嘱人死亡,在其未实际取得遗产前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则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此为转继承,他的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可参与分割这部分遗产。
当探讨遗嘱继承人的诉讼时效是几年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一般是三年。但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比如在这三年时效期间,如果出现一些特殊事由,可能会导致时效的中止、中断。像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在法定诉讼时效内无法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可中止。而继承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其他继承人表示承认继承等行为,可能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你对遗嘱继承人诉讼时效的具体适用情况还有疑问吗?若对遗嘱继承人诉讼时效相关的复杂法律规定及实际操作仍有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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