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能不能在外地执行
监视居住一般能在外地执行。依据《刑事诉讼法》,监视居住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能在指定居所执行。
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外地有固定住处,可在该地住处执行监视居住;若没有,符合指定居所条件的,也能在外地指定居所执行。不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且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生活和休息条件。
二、监视居住能够指定地点吗
监视居住可以指定地点。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同时,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监视居住能不能请律师执行
监视居住不能由律师执行。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不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有权委托律师。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如解答法律疑问、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准备工作;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出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所以,虽然律师不能执行监视居住,但在被监视居住期间能发挥重要法律作用。
当探讨监视居住能不能在外地执行时,这其中涉及诸多法律规定与实际考量。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如果要在外地执行,需满足特定条件且经过严格审批。比如,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倘若你对监视居住在外地执行的具体程序、适用情形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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